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记者吴文诩) 记者30日从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依法审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被告人李某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牟利,经法院鉴定李某提取公民个人信息经排重后共计900余万条,法院近日一审判决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11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余元。同时,李某须承担民事责任,删除其非法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被告人李某通过“暗网”论坛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将部分信息出售。经查,违法所得10万余元。经鉴定,从李某涉案笔记本电脑中批量查获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900余万条。
顺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非法获取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已缴纳赔偿款,故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罚。最终,顺义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标签: 个人信息
110克氢量可跑120公里,每万公里减排二氧化碳225公斤。近日,大湾区首个氢能电动自行车场景试验在龙华区...
日前,我市100家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品质示范 服务万家圳品推广活动。现场展示的产品包括蔬菜、谷物、...
春去夏至,连日的雨水为寿乡的土地带来了新活力,也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带来了希望。沿着山路走进平整后...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近年来,共青团梅江区委员会(下称团梅江区委)...
日前,梅江消防走进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开展梅江区卫健系统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组织医务人员观看了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