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热点 > 正文

武汉若干措施促进消费升级 鼓励品牌企业入驻电商平台

  • 2021-09-23 09:38:23 来源:楚天都市报

昨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政府网获悉,为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武汉市日出台了若干措施,其中包括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在9—12月期间开展促销活动,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

面向省内外发放消费券

武汉将积极组织投放消费券。在“中秋”“国庆”“双十一”“双十二”期间,面向在汉消费者,投放3.3亿元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支持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消费;面向省外消费者,通过京东、美团优选两大台,投放678万元湖北消费券(特惠券);面向市民游客,通过武汉文惠通台,投放旅游惠民券100万张;面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投放5000万元武汉专用消费券,支持生活消费。

餐饮企业开展促销有奖励

为支持旅游行业加快复苏,武汉市提出,对年度组织外省游客实现增长,且游客接待量达到1万人次以上的旅行社,根据夜宿1天以上游客数量进行排名,对排名前30名的旅行社分别给予30—50万元奖励。对年夜游天数超过100天,购票入园观众人数超过20万人次,且开展文艺演出、焰火表演、光影秀等夜游项目的景区,给予30万元运营奖励。

支持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对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年度销售额同比每增长1亿元,按照0.02%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2021年9—12月期间因开展主题促销活动和防疫支出的增加费用,按照30%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餐饮、住宿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同比每增长1000万元,按照0.02%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商业综合体和街区引进高端商业品牌首店,每引进1家国际顶级品牌首店(旗舰店)、国际一线品牌首店(旗舰店),且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分别给予其运营主体50万元、30万元一次奖励。

鼓励品牌企业入驻电商

支持限额以上传统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在第三方台开展网络销售,首次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对其当年发生的台入驻和宣传费用,按照30%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荆楚优品”品牌企业入驻电商台,按照企业入驻电商台所产生入驻费用30%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记者王荣海 实生张李)

标签: 电商平台 若干措施 消费升级 生活消费

推荐阅读

龙华:数字能源释放澎湃动能 全力打造“鹏城智能体”“数字中国”龙华样板

110克氢量可跑120公里,每万公里减排二氧化碳225公斤。近日,大湾区首个氢能电动自行车场景试验在龙华区...

“圳品”销售总额已突破10亿元 进一步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的追求

日前,我市100家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品质示范 服务万家圳品推广活动。现场展示的产品包括蔬菜、谷物、...

蕉岭县大力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 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春去夏至,连日的雨水为寿乡的土地带来了新活力,也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带来了希望。沿着山路走进平整后...

梅江区多措并举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 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近年来,共青团梅江区委员会(下称团梅江区委)...

梅江消防走进医疗机构开展消防培训 为保障辖区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日前,梅江消防走进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开展梅江区卫健系统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组织医务人员观看了医...

猜您喜欢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注明"转载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亚洲经济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 联系方式:8 86 239 5@qq.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